7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努力把平陆运河打造成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的一流工程和优质工程,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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